【商报讯】陈进:记者从咸宁市环保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该市将开展一系列行动,对大气和水污染进行防治。
具体措施为: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咸宁市颁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预案》、《咸宁市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咸宁市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据了解,从下个月开始,咸宁将逐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设立禁止燃煤区,实行城区禁鞭等,对燃料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工业大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气污染、扬尘污染、油烟、恶臭及其他大气污染进行防治。至2017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市空气质量年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淦河是咸宁市区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也是该市的生命河和母亲河。开展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严查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促进淦河流域水质根本好转,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另悉,咸宁市环保局结合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已派出6个工作小组,到6个县市区的相关排污企业进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