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培训农民工60万人次以上、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劳务输出大省区广西近日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顺应农民工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诉求,提出了关爱、扶持农民工发展的27条措施。
农民工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改革、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普遍存在缺乏技能、稳定就业难、落户难等问题。“农民工问题,归根结底是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治本之策就在于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说。
具体措施是,改革职业教育和促进就业制度,实现农民工“致富梦”。在广西外出农民工中,77%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71%未经过技术培训。广西将加快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4至2020年每年培训农民工60万人次以上。发展职业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将未升入普高、高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教育培训。
完善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制度,实现农民工“创业梦”。就地转移、就近创业已成为农民工发展的新趋势。广西将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把农民工创业纳入小额贷款担保范围,建立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机制。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实现农民工“市民梦”。广西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证通”。改革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对农民工购房租房给予支持。同时,逐步把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确保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把农民工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范围。加快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2015年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财产梦”。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的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益,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村各类产权明晰到村到户,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保留转户进城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红权等权益,给农民工吃上“定心丸”。
《人民日报》(2014年06月13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