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农民工工作
——在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扶贫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是我区民生工作的大事。加快全区600多万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做好1100多万农民工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嘱托,是全区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深切牵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大力度、更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自去年年底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今天,我们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区上下以关爱民生之情、改革创新之举、决战决胜之势,把新时期扶贫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这次会上,陈武主席将对扶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这里,我重点就做好农民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必须把农民工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重要领域,农民工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大历史作用,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环顾我们的生产生活,农民工的身影无处不在;回眸我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无不凝聚着农民工的辛勤和汗水。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既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重头戏,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的重要新生力量,要充分肯定他们的巨大贡献。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中,我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离开家乡、走出农村,走进城市、走向他乡,从事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盖起一座座高楼,修通一条条道路,建设一个个项目,生产一批批名优产品,为城市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他们与时代发展同步,与城市文明建设同行,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改革发展增添了活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广大农民工的奉献与牺牲,就没有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和今天城市的繁荣。广西是劳务输出大省区,据抽样调查统计,2013年,全区农民工有116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劳动力的三分之一;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占66.7%,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1.7%;全区劳务总收入约3600亿元。他们向城市、城镇和园区集聚,加快了产业发展,满足了城市生产生活的多方面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他们进城务工创业,开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空间,并在打拼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积累了资本,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资金、技术支撑。广大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他们用真诚朴实的品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给城市带来了生机、温暖和感动,也给农村带回了现代文明信息和先进发展理念,极大地推动了城乡文化交流融合。相对于农民工的付出和贡献,我们对他们的关怀帮助还远远不够。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们已经积累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具备了相应的体制条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既着力“做大蛋糕”,又注重“分好蛋糕”,让广大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民工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脱贫致富的主力军,要充分激发他们的活力潜力。2013年,我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4.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2.3%,这意味着有超过1000万人居住在城镇但没有城镇户籍。根据我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目标,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4.5%,约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将落户城镇,其中,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是新增城镇居民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加快扶贫开发,增加非农收入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2013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679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2712元,约占纯收入的40%,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0%,成为我区农民增收的第一动力,“一人打工,全家脱贫”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们要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红利,拓宽农民工就业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农民工游离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要充分理解他们的现实困难与合理诉求。随着岁月的变迁,经过市场的洗礼,农民工也由内到外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60-70%的农民工是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在诉求上已经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即由过去进城挣钱、回乡发展,向现在进城就业、融入城市发展转变;由过去要求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向现在要求参加社会保障转变;由过去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向现在要求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分享企业和城市发展成果转变。新生代农民工对融入城市有着强烈的愿望,但在城乡二元体制面前,又存在许多现实的矛盾和问题,包括:企业劳动用工与农民工职业理想偏离的矛盾,农民工创业愿望强烈与创业环境不适应的矛盾,农民工进城就业与难以落户城镇的矛盾,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与城镇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等等。回不去家乡,融不进城市,农民工无法跨越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制度门槛,只能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在城乡之间呈“钟摆式”的流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就是要针对这些新变化新特点,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来突破制度瓶颈,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让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更多地照射到农民工的身上。
二、以体制机制创新助力农民工实现人生梦想
农民工问题,归根结底是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治本之策就在于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我们要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主动顺应农民工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社会融合、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诉求,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助推农民工实现几代人的人生梦想。
改革职业教育和促进就业制度,实现农民工“提升梦”。就业是农民工生存发展之基。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与其受教育程度和技能培训状况密切相关。在我区外出农民工中,77%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71%没有经过农业或非农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偏低,是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收入水平难以提高的主要原因。通过就业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是农民工的迫切愿望。要统筹用好各项农民工培训资金,加快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4至2020年全区每年培训农民工60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将未升入普通高中、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利用我区建设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大平台,加大改革力度,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通道,更广泛地利用职业教育平台实现农民工稳定就业。要健全职业教育与促进就业相衔接制度,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加强农民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增收致富。
完善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制度,实现农民工“创业梦”。2013年,全国本地农民工增加359万人,比外出农民工增速快了近2个百分点,就地转移、就近创业已成为农民工发展的新趋势,这一趋势在广西尤为明显。抽样调查表明,我区有71%的农民工倾向在家乡附近的县城或大中城市创业。我们要顺应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的新变化,采取扎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要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把农民工创业纳入小额贷款担保范围,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支持农民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加工业,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集中,让农民工带着外出打工所学到的本领、积累的经验、建立的联系和淘来的“第一桶金”顺利返乡创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把他们培育成为城乡创业大军中的一支生力军。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实现农民工“市民梦”。在农民工市民化的道路上,户籍、住房、教育、社保等问题,是一个个绕不过去的坎。要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进城入户门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较大城市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证通”,切实解决农民工“半市民化”问题。
要切实改革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年按一定比例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鼓励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农民工公寓,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等方面给予倾斜,多形式多渠道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对农民工购房租房给予支持,让农民工在城市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要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挣钱多少不是最关键的,孩子的教育耽误不得”,这是农民工的共同心声。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农民工才能真正在城市扎下根。逐步将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确保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建立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平等地接受教育。
要将社会保障待遇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民工。把农民工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完善我区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2015年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财富梦”。让农民工安心、放心进城,就要考虑他们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要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村各类产权明晰到村到户,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保留转户进城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红权等权益,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让农民工吃上定心丸。改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探索农民工财产租赁、抵押、担保、转让等多种流转形式,真正让农民工带着资本、带着“身价”进城,提高农民工进城创业起家的能力。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减少农村劳动力,使农民工摆脱土地束缚,实现转移就业。
三、饱含民生之情为农民工解难题办实事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我们要饱含民生情怀,真正把农民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把农民工在务工、创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以深厚的感情、高度的自觉、改革的办法,真挚关爱、真心帮助、真诚服务农民工,让农民工有身份、有保障、有作为、有尊严。
要把维护劳动权益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当务之急。农民工在社会上仍是弱势群体。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做好源头综合治理,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实“两级督查、三层兜底、政府负责”的工作机制,防止年年清欠年年欠。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使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服务农民工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职责,加强与农民工输入地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服务机制。
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的特点是直接面对广大基层群众,在老百姓家门口搞活动,这就要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更务实、更接地气。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服务农民工”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为农民工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好服务农民工“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更加关注“三留守”问题。我区留守在农村的儿童、妇女、老人共514万人,是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牵挂。加快建立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培育和扶持农村妇女互助合作组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关爱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加关注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用文化架起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农民工开放,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娱乐生活。更加注重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发挥好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让农民工走出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圈子,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
要注重形成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责任机制和强大合力。农民工工作环节多、难度大、牵涉面广,必须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明晰责任,统筹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抓好落实。有关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要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力度更大、措施更硬、工作更实的政策和办法,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扶贫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两个建成”目标的实现。我们要始终胸怀激情、饱含感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迎难而上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和农民工用劳动改变人生,用创业实现梦想,共同开创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