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黄庆松报道:5月16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提请任命于燕挂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审议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于燕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于燕挂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于燕在履职报告中表示,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要坚持依法办事、为民办事,廉洁奉公,保证权力干净运行;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辱使命,全心全意做好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奋力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于燕简历:
于燕同志,男,汉族,1962年6月生,山东文登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先后担任北京市化工轻工公司进口开发科副科长、综合部主任、副总经理,延庆县副县长,北京市投资服务中心联络部部长、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企业部部长,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局长助理兼企业部部长、企业服务部部长、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主任,2008年2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巡视员,2011年3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局长,2014年5月后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局长,贵阳市委常委(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