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林省政协举行今年第四次咨政协商会,会议的主题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政协主席黄燕明出席会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负责人、省政协常委及委员等参加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吉林省50%县医院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
目标: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义介绍了吉林省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情况。据悉,自2012年以来,农安、乾安、镇赉、延吉4个县市的县医院、中医院,作为首批试点,探索“五项机制”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吉林省确定2014年将在21个县市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达到县市总数的50%,有19个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县,201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张义表示,下一步,将组织试点县(市)参加国家培训工作。在今年6月底之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集中主办23期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培训对象为试点县(市)的分管县(市)长、卫生计生委主任(卫生局局长)、试点县医院和中医院院长各1名,预计总计培训4000多人,是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举办的规模最大的医改政策培训班。另外,省卫生计生委还将研究制定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改革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明确改革时间表。
“吉林省将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供应,实行省级集中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过钩、双信封等办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张义在会上表示,吉林省将建立分级诊疗格局,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
委员建议:适当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现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医院的收入难以保障;第二个问题是县级财政补贴难到位;第三个就是人力资源不足,医务人员难以承受高强度的工作量。”
省政协常委、辽源市政协主席王国栋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应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惠及老百姓。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合理确定财政补贴基数。
另外,适当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收费应该和物价上涨指数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建议5年调整一次。
同时,进一步化解县级医院的历史债务。上级医院加大对县级医院的支持力度,建立上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的制度,鼓励引导大城市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
每个县应保留一所公立医院
“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有些县财政收入较少,这就需要省级财政来统一解决。我们也可以学习一些外省的先进经验解决这个问题。”
省政协常委、四平市政协副主席孙立忠说,县级公立医院新招的大学生,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这项工作预计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有些医院的院长担心,这些大学生3年的工资是不是要县医院来支付。
同时,现在很多县最近几年追求“小而全”,各种医院都有。县级政府应该整合医疗资源,每个县应保留一所公立医院,减轻政府压力,确保补偿机制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医保给付机制,防止拖欠医院应付医保资金。
要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收入
“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我想提三点建议。”省政协委员、吉林心脏病医院院长黄海说,第一,医保管理部门要明确医院的服务内容,进一步合理支付医保付费。第二,要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收入,建议医生多点执业。一个医生不只局限于在一个医院做手术,可以到多个医院。第三,要明确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国有医院要做到保基本,如果患者有多样化的就医需求,那么可以由社会办医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