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0个已执结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和10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后,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摸清了案件底数,为集中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10类重点案件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强制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救助、教育引导、集中查控等多种方式,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
截至4月11日,吉林省排查出的533件涉民生案件,涉案金额2818.71万元,现已结案48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394.9万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4.96%。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力度,争取5月中旬前执结全部未结案件。
建立绿色通道,快速执行。长春、吉林、白城、通化、松原、延边等地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特点,设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执行立案、分案和执行回款发放的每个环节均设立时间限制,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流程的时间。同时,在法院内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即“执行110”,发现执行线索,随叫随到,做到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
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执行。针对有些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对诉讼和执行程序了解甚少,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赢官司就该给钱,致使多数权利人未能及时申请执行,进而影响胜诉权益及时实现的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作风,对这类案件实行由做出生效裁决的审判员主动移送执行,执行法官要主动告知法律法规、主动进行诉讼指导、主动通报案件执行情况,保证申请执行人尽快实现债权。
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执行。全省法院对涉民生案件,集中力量,优先执行。特别在“两节”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全省法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几类案件。在个案执行中,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先予执行。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