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江西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近日,江西省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志愿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以“建制度、进社区、做帮扶”为重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为主要对象,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志愿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在全省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全省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240万人,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省人口的比例由原来的3.1%上升到5.3%。
《意见》要求,要依托“江西志愿服务网”,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要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服务精神、服务技能、服务方法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制定《江西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评价和表彰激励志愿服务提供依据。
《意见》强调,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要建立志愿服务与社会认同相对接的考评机制,支持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入党转正、提拔使用中,同等条件下应向志愿者倾斜。同时,要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
《意见》强调,要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文化,要搭建拓宽志愿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