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4月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专业特点,按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分类组织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方案须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招聘公告须在备案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多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在面试过程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不得高于一半。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