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促真改实改彻底改
乌鲁木齐3月11日讯 通讯员辛为民报道:新疆将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进行检查,旨在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保证整改成效传导到最基层,真正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第一轮检查从3月上旬开始,4月上旬结束。
检查将通过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建立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公示、开展单位自评、形成自查报告等方式进行自查。在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选择20至30家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群众评议、反馈意见、专题汇报等程序进行重点抽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主要领导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情况。检查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检查任务落实情况,看已到整改期限的,是否完成,成效如何;未到整改期限的,是否已着手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或进展;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是否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实施计划。检查主要领导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对照党政主要领导个人整改措施,逐条检查落实情况,看是否不折不扣地进行了整改,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检查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制度建设计划进展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务实管用的制度。
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自查工作,具体指导、严格把关,领导班子要全面回顾、认真分析、集体研究。要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真正看出问题、找出差距、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使自查过程成为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的过程。
检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的标准,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分类排序,对整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通过自治区主要媒体进行展示,对整改落实情况较差的部门单位将通过下发通报、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