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记者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2013年,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157亿元,比上年增加115.7亿元,增长11.1%。全省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2086.6亿元,比上年增加176.4亿元,增长9.2%。全省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744.8亿元,比上年增加273.6亿元,增长11.1%。
2013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自然灾害多发和落实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等不利因素影响,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同时,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继续保持在“两位数”。二是财政收入结构继续改善。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达到7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口径财政收入比重达到55.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三是县级财政实力稳步提升。全省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0.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高出全省平均增幅3.3个百分点。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突出。连续7年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保障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有力支持了教育、“三农”、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暖房子”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和项目建设。(记者王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