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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点发放居住证47.5万张

2013-12-04
来源:西安日报

  即日起在10个分局发放 一个月内完成

  从即日起,西安市将开始在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经开、站前、高新、长安等10个公安分局推行居住证发放试点工作,确保在一个月内完成47.5万张居住证的发放工作任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

  据了解,此次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公安机关将多部门配合,依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警务室,集中人力和精力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摸底调查工作,做到不漏村、不漏巷、不漏栋、不漏门、不漏人。同时将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以社区为单位,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统一采集,集中录入。

  西安警方还将结合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查核查行动,采取“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方法,查清和掌握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并要求辖区用工单位、商户和出租房屋房主必须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对前来经商、办企业、务工、学习和租住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督促他们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

  这次居住证发放过程中,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都必须进行调查登记。登记统一使用市公安局印制的《出租房屋治安登记备案表》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表》。凡在西安市区域内租赁房屋,辖区派出所都必须与租赁方当事人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保证书)》和《承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外地人可享受更多权益

  记者昨日了解到,相比过去卡片式的暂住证,实行电脑系统采集后的居住证不仅更便于查询,不易伪造,也方便社区民警和物业更好地对流动人员进行管理。

  而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可免费享受一定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等。

  办理时需带身份证

  新发放的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一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

  关于如何办理居住证,昨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副处长王孝祖介绍说,在西安居住10日以上的流动人员,应当在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所在社区的警务工作室申请登记。

  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居住证,均为免费。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须缴纳15元的工本费。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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