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西安市為穩控住房價格,出臺七項房地產調控措施。其中,包括嚴格執行“限購”、“限貸”、“限價”的政策;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應,確保2014年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在2013年的基礎上增加10%。
全文如下: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鞏固調控成果,穩控住房價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采取有力措施,落實穩定房價責任。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按計劃均衡供應住房用地,嚴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切實承擔穩定房價、穩定市場的責任,確保年度房價控制目標順利完成。
二、繼續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做好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引導工作。對新申請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參照周邊前期項目價格,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高、漲幅大且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
三、繼續嚴格執行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嚴肅查處住房騙購、違規信貸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應,優先向保障房項目供地。進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中低價位住房用地供應,2014年一季度末,制定并公布2014年全市住房用地計劃,確保2014年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在2013年的基礎上增加10%。建立保障房土地儲備制度,優先向保障房項目供地。
五、優化保障房供應結構,完善保障房供應體系。加快推進廉租房、公租房并軌,實行租補分離、階梯租金,逐步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的供應量,構建以租賃性保障房為主的保障房供應體系。
六、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土地、規劃、建設、銷售等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加大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開發企業,國土部門要限制其參加土地競買,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稅務部門要對其項目土地增值稅進行稽查和清算。
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統計分析,適時向社會發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供應時序、宗地情況和供地條件、商品房住房交易和租賃等權威信息,避免炒作誤讀,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