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40款不同類型的卸妝產品,當中包括19款水油混合性(dual base)卸妝液、10款油性卸妝液和11款水性卸妝液。其中,卸妝效能以水油混合性卸妝液樣本的整體表現最佳,樣本中有9款獲5星總評;油性卸妝液卸妝表現參差,平均卸妝效能指數為53,僅1款獲5星總評;水性卸妝液樣本大部分未如理想,平均卸妝效能指數為10.1。
測試結果顯示,19款水油混合性卸妝液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介乎63.1至86.5,卸妝表現突出;油性卸妝液樣本的卸妝表現較為參差,卸妝效能指數由12.8至73.3,只有1款的效能指數達70以上;水性卸妝液的卸妝表現最為遜色,除1款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為76.2,其餘10款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介乎2.7至10.1。消委會提醒,水性卸妝液卸除防水防油化妝品的效能有限,或未能完全卸除化妝品,有機會堵塞毛孔或令其變得粗大,增加長暗瘡或油脂粒的機會。
由於3類卸妝產品的成分、建議使用方法和質地等有所不同,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宜先了解自己的需要,按日常化妝習慣和皮膚狀況,選擇合適的卸妝產品。
另外,有2款樣本檢出可致敏防腐劑,但濃度沒有超出內地和歐盟限量的要求,消委會表示,安全方面整體令人滿意,可放心使用。
此外,有9款樣本的包裝只提供日文標示,甚或沒有標示成分資料,消費者或未能知悉當中是否含有可致敏成分。另有7款樣本沒有標示任何有效期資訊,標籤資料欠理想。消委會促請供應商改善產品標籤。(圖: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