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日前通過的悼念刺警兇徒議案,引發社會各界批評和譴責。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日(14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議案聲稱感謝兇徒「為港作出的犧牲」,或已可能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7條,議案疑存有犯罪元素,認為事件可能進入司法程序。
湯家驊指,有人稱殺警不是恐怖主義,殺平民才算,是說法錯誤,甚至可能已經存在宣揚恐怖主義的成分。他說,根據聯合國及全球反恐條例的定義,若有人傷害參戰者或軍人以外的人士或物件,威嚇社會、政府或國際組織,而達到政治目的,就是恐怖主義。因此如果有人為政治目的殺警,以威脅社會或政府就範,表面上已經符合恐怖行為定義。
湯家驊說,「感謝」企圖刺殺警員的人為香港「犧牲」,就是認為對方為香港做了好事。他指,行為屬於宣揚恐怖主義,有機會干犯《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惑罪,罪名非同小可。湯家驊重申,事件本質是恐怖主義,在法律及道德良知上,都不應該做。
湯家驊還表示,雖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短時間內撤回議案並辭職,但只能構成求情理由。但一旦犯了刑事罪行就是違法,即使行為是為了洩憤,也不是答辯理由。他形容,「殺君馬者道旁兒」,指如果有人策馬、令馬跑得太快而死亡,那麼在旁邊喝采的人亦有責任,因為他們是鼓勵他人做不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