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獲悉,6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正式掛牌成立並對外履行職責。據介紹,自2018年稅務機構改革以來,深圳稅務部門形成了「1+3」的稽查機構設置。此次增設第四稽查局,是深圳稅務部門進一步優化稽查資源配置的重要舉措,標誌着深圳稅務稽查體制機制改革又邁出了堅實步伐。
據了解,深圳市稅務局在增設第四稽查局的同時,也相應對各跨區域稽查局的職能職責及管轄範圍進行了調整,其中新成立的第四稽查局辦公地址設在深圳市寶安區,主要負責寶安區、光明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轄區域內稅務稽查相關工作。近年,寶安、光明和深汕三區正在成為深圳經濟新的增量引擎,對深圳發展和大灣區建設意義重大。此次成立第四稽查局,將進一步服務寶安、光明和深汕三區發展,為優化深圳稅收營商環境添磚加瓦。
深圳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國鈞在揭牌儀式上表示:「全市稅務稽查部門要堅持稅務稽查維護稅收秩序,維護國家稅收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工作定位,在發揮好稅務稽查『正向打、反向促、側向扶』作用的同時,不斷優化稅務執法方式,進一步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為規範稅收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貢獻更多深圳稅務智慧和力量。」 (記者 黃鳳鳴 通訊員 李牧雛 劉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