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早前承認涉及多宗淋紅油追債的刑事毀壞罪,今日(17日)在觀塘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期間要遵照感化官指示工作和居住,接受戒毒及心理治療,定期交出尿液樣本驗毒。
辯方庭上求情時引述卓耀國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指他從小父母離異、由祖父母養大,而祖父母已承諾會監督卓耀國改過自新。報告同時透露卓耀國於還柙前,已跟前球會達成口頭協議,將會重新招攬他加盟。主任裁判官錢禮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卓耀國今年1月被警方拘捕,與女友歐陽倩瑩還涉及多宗同類案件,另被控共16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於下月23日在東區法院再訊。
26歲的卓耀國曾效力多支香港聯賽球隊,他指在疫情下曾經有10個月零收入,所以從事追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