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17日宣布,將於6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未獲首次編配公屋、沒有申請綜援,以及並非居於政府資助房屋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計劃為期3年。房屋署於本月底陸續發放申領表,預料首批會發出9萬份申領表,最快7月底經銀行戶口發放。其中,1人家庭每月獲發1300元、6人或以上家庭則獲發3900元,首年預計發放津貼涉及15億元。
最快7月底可領款
行政長官於去年初公布政府會以試行方式,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輪候公屋超過3年但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合資格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而有關計劃將於本月底推出,以紓緩正輪候公屋的基層家庭的生活困難。
房屋署將於本月底起,向7月底或之前輪候超過3年的申請人,郵寄通知書及申領表,預料首批會發出9萬份申領表,表格上已有申請者編號及所有家庭成員姓名,申請者只需填簡單資枓,並申報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產及入息限額,就可將表格寄回或交回房屋署。
房屋署署長王天予表示,預料計劃初期要1至3個月處理申請,若申請較遲處理好,會在首次發放津貼時,補回未及發放的津貼,最快下月底開始發放。她指出,由於不是租金津貼,故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署方會抽查防止濫用。
她說,今次計劃並非另行設立新制度,故金額參考綜援租金津貼而制定,目的是希望紓緩市民生活負擔,現金津貼發放一直至申請人得到第一次公屋編配為止,每個人領取津貼的時間都可能不同。而有關的金額不會計算做市民的入息,但若市民不動用津貼儲放銀行,則會計算做資產。(記者 何加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