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銀保監會發文稱,近期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華夏銀行、渤海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亞中國)等5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約3.66億元。銀保監會指對各類金融市場亂象保持處罰問責高壓態勢,依法打擊監管套利行為,嚴防資金空轉。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依法審慎經營,服務實體經濟,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國家各項重大政策貫徹落實。
據銀保監會披露的處罰數據,上述5家金融機構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少則18項,多則達到36項,包括信貸違規、理財產品違規、同業業務違規等多個方面。
針對華夏銀行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並使用理財資金對接本行信貸資產、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實風險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983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針對渤海銀行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範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9720萬元,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針對中國銀行違規發放倂購貸款、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8761.35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針對招商銀行並表管理不到位並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717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針對東亞中國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利用票據「賣斷+買入返售+到期買斷」交易模式轉移規模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1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