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訴一名照明產品公司前經理欺詐罪,控告他涉嫌在處理該公司與一間貿易公司多項交易時隱瞞其妻子於該貿易公司的權益,而交易涉及折扣及補貼、所涉總額最少約660萬元。
廉署表示該照明產品公司前經理是40歲的梁振希,他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廉署引述控罪提到被告涉嫌於2013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7日作為僱員有責任向照明產品公司全面披露任何現有或潛在利益衝突,而被告卻隱瞞或沒有向該兩間公司披露其妻子在貿易公司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公司繼續授權他處理該貿易公司向兩間照明產品公司發出之訂單。
廉署表示貿易公司涉嫌在上述期間向兩間照明產品公司發出逾6300張訂單,並獲該兩間公司提供折扣及補貼,總值最少約660萬元。
廉署指被告已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