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理大发生激烈衝突,多人被控暴動罪。當中64人分成3宗案件,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首宗案件共25人涉参与油麻地暴動,法官杜大衛批准將25名被告分成3組,於2023年1月至10月开審,全部轉往區域法院審理。
第一組6名被告,同意案發現場曾出現暴動,將於2023年4月3日進行為期25日審訊,同年1月17日為審前覆核。
第二組12名被告,將爭議現場是否有暴動,則訂於2023年10月24日進行25日審訊,同年8月31日進行審前覆核。
第三組7名被告除暴動罪外,另有其他控罪,亦對現場是否有暴動有爭議,審訊日期訂於2023年1月3日,為期30日,2022年12月1日進行審前覆核。
控罪指,25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5名被告分别為蘇定楠、溫英傑、鍾景筒、鄧妙小、唐誌崙、黃雅琳、余柏鏗、馮文傑、何健聰、梁少明、施銘洋、謝健樂、黃家榮、張創發、張健森、李卓朗、李永賢、梁健平、郭傑超、張敖妍、蘇浩臻、黃羽薇、劉思彤、廖志文及黃冠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