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內地財經媒體《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兩位業界人士消息指,近日深圳監管機構要求每季度排查房地產信貸調控政策執行、經營貸資金是否存在違規流入樓市等情況。
深圳銀保監局回應指,滾動排查範圍為截至報告期末的所有存量業務,包括房地產對公和個人信貸業務、經營用途貸款、消費類貸款、信用卡以及理財、投資等表內外融資業務,其中經營用途貸款是排查重點,排查結果於每季後5個工作日內上報。
深圳近日加碼涉房地產類貸款資金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每季度將經營貸、按揭、開發貸、消費貸、信用卡等排查結果報送監管機構。
報道指,這是樓市資金監管收緊的又一最新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