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公司董事涉違《僱傭條例》 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1-03-29 19:01
來源:香港商報

 勞工處因派發隆集團兩名董事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向2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而作出檢控,該兩名董事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29日)各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勞工處表示,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支付工資予2名僱員,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該2名僱員,涉及款項約5.7萬元;勞工處指上述違例情況是在公司的兩名董事之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兩名董事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處方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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