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指,早前落案起訴1名被告與2名懲教助理及他人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縱容他未經授權在監獄管有及使用手提電話;該被告就懲教署進行的一項調查及相關紀律程序,今日(29日)被廉署加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該被告為28歲劉燕俊,他被加控1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廉署表示,署方早前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廉署引述新增控罪指,劉燕俊涉嫌於2020年8月18至20日與塘福懲教所當時另一名在囚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在該署就塘福懲教所1個囚倉違反《監獄規則》進行博彩活動的調查中,由該在囚人士代劉燕俊表示自己是該博彩活動參與者及在懲教署就事件進行之紀律程序中由對方承認是該博彩活動的參與者。
廉署提到,劉燕俊與4名在1月遭起訴的同案被告會於4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該4名被告為43歲的一級懲教助理楊敬倫、26歲之二級懲教助理李浩維、36歲的張銳明和23歲之林翰祺;楊敬倫與李浩維曾駐守塘福懲教所,而張銳明及林翰祺曾同為塘福懲教所在囚人士,兩人現已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