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男學生涉於去年2月,參與觀塘「和你lunch」示威活動,被搜出一支伸縮棍,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2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住勞教中心。
裁判官莫子聰形容案情嚴重,指涉案伸縮棍殺傷力不小,被告稱伸縮棍用作自衞,即當他認為自己有危險時會用以傷害他人,在混亂的情況下對他人的危險大。羅官考慮到被告認罪,相關求情信及醫療報告,決定採納勞教中心報告建議,適合短期紀律訓練,最終決定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
案情指,「示威者」去年2月21日發起「和你Lunch」示威活動,當日下午1時許,有數10名「示威者」於觀塘巧明街一帶集結,當時被告林加暉以臉罩蒙面,警員在其背囊內搜出伸縮棍及安全護目鏡等物品。
控罪指,被告林加暉被控於2020年2月21日,在觀塘巧明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一支伸縮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