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22至25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合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人士。
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於22至25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為「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149個目標地點,包括私人屋苑、餐廳及店舖等,合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8至38歲,當中3男1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1男1女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還拘捕4名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年齡介乎53至56歲。
另外,入境處與警務處聯合展開代號為「冠軍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在機場貨運站搜查14個目標地點,包括貨物起卸區、貨倉及辦公室,拘捕2名懷疑非法勞工,年齡分別爲26歲及51歲,他們均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而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