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表示,「愛國者治港」並非新事物。他認同在管治架構上,無論是官員、立法會議員、司法機構人員等,愛國者都是其先決條件。他認為「愛國者治港」是指既要忠誠,同時要有能力,正如《基本法》4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當中的「盡忠職守」至為重要。
分析「愛國者治港」內涵
胡漢清25日與傳媒聚會時表示,「愛國者治港」不是新事物,更是天經地義。行政長官需要「雙負責」,即是既向香港特區負責,也向中央負責。他說,在特區的管治架構上,有司局長等官員、立法會議員、司法機構人員等,全部都是港人,而先決條件是他們都須要是愛國者。
他認為「愛國者治港」所指的,是既要忠誠,亦要有能力。《基本法》47條已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他說該條文中的「盡忠職守」,其實至為重要。因此,他認為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去確保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盡忠職守,即是既忠誠又有能力,其實是相當合理。
另外,胡漢清批評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在各種議題上針對中國,並非試圖解決問題,只是出於政治目的,在國際上「做騷」。他說,如果長此下去,西方的外交只會進入了政治的死窮巷。(記者 林駿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