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生推跌女途人兼拒捕罪成 還柙候判

2021-03-19 17:12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年11月11日攬炒派煽動「示威者」發起全港「大三罷」,一名18歲男學生被指在警方追捕時推倒一名女途人,事後被控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今日(19日)於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4月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表示,被告的辯解不可信,若被告當日推倒何婆婆只是意外,他理應停下道歉,但被告仍繼續向前跑,明顯不合常理,只是在找藉口將其說法合理化。

 劉官指,被告聲稱當日只是在路邊坐下休息,惟當日他離家只有數分鐘,無緣無故沒有可能會突然在路邊坐下。另被告辯稱當時見到一名外傭扶著何婆婆在路中間,原本打算側身在兩人中間穿過。惟劉官質疑,既然兩人之間有「扶」的動作,被告又怎會認為他可以避免撞到人而穿過中間。且被告若真是無心之失,理應停下道歉,但他只是停留了一下便繼續逃跑,完全不合常理,可見被告說沒有空位只是將其說法合理化的藉口。

 至於抗拒警員,劉官指,被告稱自己只在被警員用膝頭壓著其後背時,因疼痛而有郁動,但沒有掙扎拒捕。又稱在上手扣後,頭後被防暴警用警棍打了幾下,他事後自行到醫院做腦部掃描,顯示頭部有血腫。劉官質疑,被告為何不曾在口供中提及此事,警員亦指在審訊前並不知道被告有受傷。由於被告在逃跑時曾自己向前倒地,且其後他奮力掙扎,需出動兩名警員才成功制服,劉官認為,即使被告真的有受傷,極有可能是跌倒掙扎導致。

 控罪指,被告梁肇鈞於前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英皇道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23510。(圖:中新社)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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