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19)以37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提早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全國人大關於修改本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的建議。
此舉措有利於當政府未來提交修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將直接轉為法案委員會,審議修例草案,從而加快有關工作的進程。
建制派議員對此表示支持,指本港未來12個月需完成3場選舉,立法工作有迫切性,必須爭取時間討論。民建聯陳克勤表示,以往的立法工作中,開始逐條審議條文前,會花不少時間討論立法原意及政策,不牽涉法例內容,若成立小組提早開展相關工作,對立法工作有好處。
而熱血公民鄭松泰則聲稱,今次本地立法影響巨大,需嚴肅處理,雖然有逼切性,但未有具體法律文件時,就成立小組委員會,做法有點「兒戲」。
謝偉俊針對此言論指,不認同現階段沒法律文件,因為全國人大決定本身就是非常嚴肅的法律文件。他質疑,如果鄭松泰認為現階段未有具體法律文件,可能代表他心中沒有「一國兩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