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地盤工人潘榕偉前年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專頁上聲稱警方於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示威者」,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被裁判官判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上訴庭昨批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故撤銷原有刑罰,最終改判潘榕偉監禁13個月。
原審判社服律政司申覆核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指即使潘沒有成功號召非法集結,但潘一直有預謀地虛構針對警方的言論,訛稱「女示威者」被警方輪姦,明顯是挑戰法治及仇視警隊,潘不斷說服他人相信其虛構故事,又虛構自己認識一名「黑警同學」,意圖增加其消息可信性,醜化警務人員。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潘不只是簡單地虛構故事,而是有策略性地使用互聯網作煽惑行為,同時製造恐慌及憎恨,「明顯係想受眾愈多愈好。」
潘榕偉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時已完成40小時。上訴庭考慮本案犯案手法、帖文內容、針對執法人員的攻擊等,故即使潘沒有案底,亦須判以監禁式刑罰。上訴庭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應為監禁15個月,考慮潘曾被還柙14天,以及已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最終酌量減刑2個月,改判潘即時監禁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