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藐視法庭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被判囚30日緩刑1年

2021-03-09 16:47
來源:香港商報網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涉於2019年9月7日在機場客運大樓通往巴士站的通道逗留,違反機管局的臨時禁制令,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藐視法庭罪,法官李運騰判處被告監禁30日,緩刑1年,兼付40萬訟費。

 李官判刑時指,藐視法庭罪行嚴重,一般應判囚,又指錢寶芬案發前4個月,因在高等法院內與保安人員爭執,涉普通襲擊判囚7日,緩刑1年。認為在緩刑期間犯下本案,難言品格良好。

 案情指,機管局於2019年8月13日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正常運作。2019年9月7日40至50名「示威者」響應號召,堵塞機場交通。錢寶芬于當日新聞約3時半起先後坐在客運大樓通道,及巴士站候車處長椅上。機管局法律代表、法庭執達主任多次透過廣播系統警告「示威者」離開,數名機管局職員及警察包圍並要求錢寶芬離開不果,警方遂以藐視法庭罪將她拘捕。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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