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之時,全國人大會議正在審議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以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方式,來確保香港未來將由愛國者領導。事實上,中央此次出手修改香港現有的選舉制度,不僅是天經地義、合理合法,也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對政府管制團隊的基本要求,符合國際慣例。而對深陷政治爭拗多年的香港社會來說,亦只有落實「愛國者治港」才能使香港走出內耗的困局。
眾所周知,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上世紀80年代時就曾經指出,「港人治港」是需有界限和標準,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而愛國者的標準則是要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由此可見,中央提出「愛國者治港」只是正本清源,重拾「一國兩制」的初心。
同時,「愛國者治港」亦完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舉例來說,《基本法》第一條就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在此憲制要求下,中央提出管治香港的人士須是愛國者乃理所當然之事,也只有扼殺了亂港分子的生存空間,才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社會長期保持繁榮和穩定。
其實,從近年的政改、「佔中」到「黑暴」等社會事件都可以看出,在一小撮別有用心人士及外國勢力的操弄下,香港現有的選舉制度及社會秩序已逐漸被擾亂,亂港人士可鑽現存機制的「空子」,進而堂而皇之地進入立法會等核心管制機關,干擾、阻撓和破壞議會及特區政府的正常運作,更甚至大肆宣揚亂港思想,對年輕一代進行洗腦,令年輕一代成為他們的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馬前卒」。(作者﹕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