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間,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五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以及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3月6日至3月19日的14日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病毒的人接受檢測。
這5個指明地方包括,香港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 398 號愉景新城第 1 座 ;香港西營盤居仁里 3 號居仁閣;香港九龍觀塘安翠街 3 號安達邨仁達樓 ;香港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10 樓勞工處;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00 號 20 樓 2001 室 IMC Asia Pacific Limited。
政府表示,任何在2月20日至3月5日曾身處上述所列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於3月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政府明日(6日)會在荃灣荃景圍體育館外平台及觀塘安達邨仁達樓增設流動採樣站,服務對象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當區居民及工作人員。
而位於黃大仙廣場、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沙田大會堂廣場及大埔社區中心的流動採樣站均會延長服務日期至3月14日(星期日)。明日(6日)起,位於中環愛丁堡廣場、沙田大會堂廣場及大埔社區中心的流動採樣站均會開放予所有市民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