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讀特客戶端今日報道,廣東省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透露,2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下稱《決定》)正式發布,自3月15日起實施。省政府將省管公路、水運工程審批、鐵路工程審批、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核發、道路挖掘修復費收費標準等13項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實施,目前市交通運輸局正按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積極開展銜接落實工作。
賦予深圳更多管理權限
賦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若干重大措施》的明確要求。根據《決定》,涉及交通運輸的13項事項中,省管公路工程類6項、水運工程類2項、鐵路工程類3項、港口設施類1項、道路挖掘修復類1項;從調整方式看,委託實施9項,下放實施4項。
《決定》賦予深圳更大的自主權,比如深圳市域範圍內城際鐵路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審批、工程驗收等事項委託下放前,我市城際鐵路均由省政府主導相關工作,委託下放後我市域範圍內城際鐵路規劃設計將由我市主導,一是線站位方案將更加合理,更便利沿線市民的出行需求;二是可加快推動條件成熟的項目提前實施,加快補齊城際鐵路供給短板,織密珠三角區域軌道交通網絡,加速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一小時通達目標,為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提供更強有力支撐;三是能更高標準建設城際鐵路,促進城際鐵路公交化一票制運營、站城一體化建設,與城市軌道交通銜接更好,切實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高品質軌道交通服務的需求。
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根據《決定》,此次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後,道路交通工程建設等多個領域審批環節減少,審批鏈條縮短,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將有利於深圳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城市建設、優化營商環境。
比如,過去深圳市高速公路的相關審批事項需要先報市交通運輸局初審,再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委託下放後,這些審批事項將由市交通運輸局直接審批,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流程,減輕了申請人負擔,體現了省委省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對深圳高速公路建設事業的大力支持,這將大幅提高我市高速公路的行政審批效率,有力促進高速公路建設的健康快速發展,大力推進深圳「雙區」建設。
事項承接後,市交通運輸局將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壓縮辦理時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比如,省管公路、水運工程審批等事項到現場辦理次數0次,承諾辦理時限的壓縮比均達到75%以上,其中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批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施工許可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招標備案、省管水運工程招標備案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90個工作日壓縮至8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