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泰國憲政公報網近日發布對外國電子服務運營商徵收增值稅的新法規,從今年9月1日開始,泰國將向所有提供線上服務、年收入超過180萬泰銖(約合46.2萬元港幣)的「外國企業」收取7%的電子服務增值稅。
受這一稅收新規影響的企業包括:影視遊戲製作公司、在線服務平台等,尤其是在泰國落地的國際互聯網巨頭——蘋果、谷哥、臉書、奈飛、油管、抖音等都要繳納增值稅。
泰國稅務機構負責人表示,出台這一政策是為了保護泰國本土互聯網企業,創造一個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泰國政府預期這項稅收在2021稅收年度能夠增加50億泰銖(約13.1億元港幣)的收入。
泰國互聯網使用數據顯示,全國6900萬人口的互聯網使用率超過75%,其中50%以上使用在線服務,包括看電影、聽音樂、玩遊戲和使用社交媒體等,並且該數據呈逐年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