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關於真槍元件的規管展開為期4星期的公眾諮詢,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第238D章),將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槍)元件清晰列出為《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所指的「槍械」,為「槍械」所涵蓋的元件提供更清晰和具體的說明。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建議是為打擊不法之徒不當使用槍械威脅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建議設90天處置寬限期
發言人指出,本港一直對真槍及真槍元件有嚴格的規管。近年,本港涉及真槍的個案有所增加,當局發現有不法之徒利用現時《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有關「槍械」定義的漏洞,將真槍元件個別付運到港,再在本地裝嵌為功能完備的真槍,逃避法律規管,情況令人憂慮。當局認為有需要為真槍元件提供更清晰和具體的定義,堵塞這個法律漏洞。
當局亦建議設立90天的寬限期,讓受影響人士可於規例生效前處置有關元件或向警方申請牌照。
政府會在諮詢期完結後整理收集到的意見,並將建議修訂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希望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訂。諮詢文件已經上載保安局網站,市民可經電郵(firearms@sb.gov.hk)提交意見,也可傳真至2810 7702,或於3月16日之前郵寄至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0樓保安局。
民建聯歡迎保安局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加強規管真槍及真槍元件。(記者 戴合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