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興首批供港疫苗料周五(19日)抵港,當局計劃3月初展開疫苗接種計劃。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10億元撥款,為接種疫苗後出現的異常情況,設立保障基金。財委會將會在下周五(26日)審議。
據悉,政府初步建議,每名與疫苗或接種相關的嚴重異常事件死亡個案,40歲以下個案的保障額為250萬元,40歲或以上死者的保障額為200萬元;而對於每名受傷個案,40歲以下人士的保障額為300萬元,40歲或以上人士的保障額為250萬元。申索期限是接種最後一劑疫苗的兩年之內。
當局指,即使某人士從保障基金獲得保障金,但該人就其損害或損失向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亦不會受影響。申索人仍可循民事訴訟對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額,其先前從保障基金獲得的保障金會從該筆賠償額中抵銷。
當局指,雖然仍未確定疫苗在抑制病毒方面的長遠影響,但預期如有足夠比率的人口接種疫苗,社區可產生一定程度的羣體免疫力,長遠而言可減慢病毒的傳播。
政府指,並非清單中的所有事件,均可以視為有資格獲得保障基金賠償的嚴重異常事件。政府需要對事件的嚴重性進行進一步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