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指1名24歲女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元。
衛生署表示,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12月4日准許其他人進入其酒店房間。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元。
衛生署發言人指,截至今日(8日)共有96人已因違反強制檢疫令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而署方亦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