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旺角始創中心外有多人堵路被捕,一名理工大學學生,他被搜出剪鉗和噴漆。裁判官施祖堯今(22日)早在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非法集結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2罪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則罪脫。
裁判官判刑時接納拘捕被告的警員證供,指其簡單直接而辯方無實質挑戰。基於被告與多人共同堵路,並帶同噴漆等各種裝備有備而來參與非法集結,裁定被告非法集結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2罪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則罪脫。
19歲被告蔡頌希,被控於去年12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管有1把剪鉗及2支噴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