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安徽省樅陽縣周某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在列。
2018年9月23日晚19時許,許某某醉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路過許祠組農田時,遇見剛打完農藥正要回家的婦女周某某,遂趁四周無人之機下車將周某某仰面推倒在稻田裏,意圖強行與周某某發生性關係。周某某用手亂抓、奮力反抗,將許某某頭面部抓傷,並在糾纏、反抗過程中,用藥水箱上連接的一根軟管將許某某頸部纏繞住。許某某被勒住脖子後暫停侵害並站立起來,周某某為了防止其繼續對自己實施強姦行為,一直站在許某某身後拽著軟管控制其行動。
二人先後在稻田裏、田埂上、許某某駕駛的三輪車上對峙。期間,許某某聲稱願意停止侵害並送周某某回家,但未有進一步實際行動;周某某大聲呼喊求救時,遠處某養雞場經營戶鄒某某聽到聲音,走出宿舍,使用頭燈朝案發地方向照射,但未靠近查看,此外再無其他人員留意或靠近案發現場。
二人對峙將近兩小時後,許某某下車,上身斜靠著車廂坐在田埂上,周某某也拽住軟管下車繼續控制許某某的行動,許某某提出軟管勒得太緊、要求周某某將軟管放鬆一些,周某某便將軟管放鬆,許某某趁機採取用手推、用牙咬的方式想要掙脫軟管。周某某擔心許某某掙脫軟管後會繼續侵害自己,於是用嘴猛咬許某某手指、手背,同時用力向後拽拉軟管及許某某後衣領。持續片刻後許某某身體突然前傾、趴在田埂土路上,周某某認為其可能是裝死,仍用力拽拉軟管數分鐘,後見許某某身體不動、也不說話,遂拎著塑料桶離開現場。次日清晨,周某某在村干王某某的陪同下到現場查看,發現許某某已死亡,遂電話報警、自動投案。經鑑定,許某某符合他人勒頸致窒息死亡。
樅陽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周某某的行為可能屬於正當防衛,遂決定對其取保候審,並重點圍繞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退回補充偵查、補強證據。經該院檢察委員會研究認為,周某某對正在實施強姦的許某某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許某某死亡,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於2019年6月25日決定對周某某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