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中國海岸警衛隊於深圳水域截獲一艘載有12名在逃港人的快艇。他們顯然是想潛逃台灣暫避風頭,逃避刑責。香港近來有不少涉嫌干犯嚴重罪行的疑犯在德國、英國和美國等地獲得庇護,而這些國家最近也中止了與香港的逃犯移交協議。
9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這12名涉嫌非法越境的疑犯。非法越境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而組織非法越境者,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由於這些罪行發生在中國內地領海範圍,理所當然在內地審理和裁決。
先在被捕地區受審
這12人只有在內地審訊完結和服刑後,才可以討論他們返港接受原先審訊的問題。國際法認可疑犯應在案發地和被捕當地受審。這12名逃犯在兩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分別面臨控罪,按照慣例,他們須先在被捕的地區受審。
但是,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卻偏偏不祝賀中國把疑犯逮個正,卻是再度藉機興風作浪。他對所謂「民運人士」的被捕消息「深表關注」,希望當局給予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士一個「合法審訊」。雖然12人所涉及的罪行會危及他人生命,但蓬佩奧卻試圖引起各界對疑犯的憐憫,做法十分可恥,同時亦為疑犯的家人帶來不切實際的希望。
內地當局在9月30日對一眾逃犯批准逮捕,他們的家人據稱感到「惶恐憂慮」,只可惜一切為時已晚。如果他們從一開始就採取行動堅決阻止這些疑犯棄保潛逃,就可避免發生這種狀況。事已至此,於事無補。此外,如果這12人成功逃脫,除非在海外會面,否則他們在港的親友就無法與他們相聚。現在他們可稍感寬慰的是,一旦內地結案,他們就可以在香港與親友團聚,這對家屬而言多少都是一個安慰。
「香港觀察」智庫煽風點火
除蓬佩奧外,總部設在倫敦的「香港觀察」智庫也不懷好意地煽風點火,該智庫的創辦人是不切實際、異想天開的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羅傑斯和香港城市大學學生邵嵐聯手發起所謂「拯救12被捕港人」運動。他們的核心訴求是:「立即釋放12名被捕港人回港,若需審判,都應在香港法庭接受審判。」對這種訴求的回應,只有兩個字:「做夢」。
羅傑斯明顯沒有查證該訴求在法律上是否可行,而他也對此滿不在乎。羅傑斯不理會訴求全無可能實現,還爭取了兩名潛逃犯支持該運動,分別是逃亡英國的羅冠聰和逃亡德國的黃台仰。
此外,由於「香港觀察」有幾位英國國會議員為其撐腰,一同致函英國外交大臣藍韜文,促請他出面向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交涉,「爭取12港人立即返港」。在此函落款簽名中以艾爾頓勳爵最為引人注目,他是「香港觀察」的贊助人之一,他在今年早前也參與調查所謂香港「警察暴力執法」,該調查看似客觀,但實際卻以鬧劇收場。
調查報告扭曲事實、抹黑港警,即使折損英國國會的聲譽也在所不惜。另一個耐人尋味之處是:有人發現,在艾爾頓加入調查之前,他曾於2019年11月23日至25日訪問香港。
寫給藍韜文的信上說,那些拘留在內地的逃犯因恐懼香港國安法而潛逃台灣。這純屬捏造,除非寫信者懂得讀心術。此外,這些嫌犯被准保釋,他們被控暴力襲擊和持有爆炸品,與國家安全罪毫不相關,信中對此隻字不提;而且他們因涉嫌非法進入中國大陸而必須在當地司法轄區受審,不能在香港受審,此信對這個情況也避而不談。因此,若藍韜文真的要致函王毅部長,應該讚揚中國海岸警衛隊敏於執法。
美國藉機政治炒作
蓬佩奧在10月14日又出招,公然宣稱這12名逃犯「無辜」,此舉也十分奇怪,畢竟他並無看到檢察官所掌握的證據。他還說「美國支持他們」,那他是否也支持近期在美國搞亂社會的縱火犯、搶劫犯和搞事分子呢?要知道,這些搞亂美國的肇事者所犯下的罪行與這12名港人所背負的罪名相同。蓬佩奧搞虛偽兩面派可謂輕車熟路,但他也大可不必公然不顧臉面。
蓬佩奧及其走卒必須知道:任何行為都有後果,違法必被追究。中國必然會對罪犯繩之以法,他們都必將被送上法庭,英國如此,美國亦然,中國也不例外。必須尊重刑事司法,決不允許邪惡的外國勢力干預中國正常的法律程序,更不許他們藉此政治炒作。(前刑事檢控專員 江樂士;本文的英文版原文發表在《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