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起底警員被判刑 警方稱裁決具阻嚇性

2020-10-19 19:30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涉今年3月於網上發布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高院去年10月頒下的禁制令,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19日被高等法院判監禁28日,緩刑1年。警方對此案的裁決表示尊重和歡迎,認為判決具有阻嚇作用。

 高等法院早已於去年10月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鄭麗琼曾表示不知悉該禁制令,並刪除帖文。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大律師何卓衡表示,鄭麗琼自1994年起就任中西區區議員至今,實屬資深政治人物。她於今年3月,在其有3萬名追隨者的個人社交專頁上,轉載警員的名字、警員編號等帖文;但隨後表示不知悉有關禁制令,刪除帖文。惟有關帖文早已吸引大量市民的注意。

 警方介紹鄭麗琼案情。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表示,警方不會因為被告人士的背景作出針對性拘捕,無論其地位和工作,警方均會不偏不倚執法。警方對此案的裁決表示尊重和歡迎,認為判決具有阻嚇作用。警方強調,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如果有人借網絡世界作出違法起底的行為,必定嚴正執法。

 男子涉藏武器判囚32個月

 此外,去年8月5日,39歲男子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被搜出卡片式摺刀、萬用匙等物品被捕,更在落口供時,將會面紀錄撕成數份。警方其後在其住所搜出50把短刀、8把卡片式摺刀、15把萬用匙及15把開信刀等武器。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刑事毀壞」及「管有違禁武器」四罪罪成,被判即時監禁32個月。(記者  戴合聲)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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