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國安法絕非擺設 黎智英咎由自取

2020-08-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香港警方昨日拘捕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其兩名兒子,以及四名壹傳媒高層,7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等罪行,其後又依法拘捕了另3個涉違國安法人士。據透露,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所列罪行第四節中有關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拘捕行動消息一出,即引起社會反響,各界紛紛發聲支持警方的執法行為,表示「這是遲到的正義、大快人心」,還有市民到黎宅外開香檳,可見民意之強烈。外交部指出,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採取行動。港澳辦、中聯辦亦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拘捕行動,強調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香港國安法已經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這部法律制訂和執行的其中一個初衷便是懲處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以維護大多數港人的利益和安定。法律不能是無牙老虎,香港國安法亦絕非是一個擺設條文。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有人違反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自然應當受到法律懲處。所以,警方昨依據香港國安法拘捕黎智英等9男1女,以及搜查取證完全是合法合理行動,絕對扯不上所謂「政治打壓」「危害新聞言論自由」。

  過去多年,香港一直未自行立法通過23條,導致在國家安全上出現越來越大的缺口,更縱容了部分「反中亂港」勢力越來越肆無忌憚,公然勾結外國及境外政府和組織介入香港事務,在港不斷製造顛覆分裂等各種亂局。黎智英是其中頭目,可謂劣斑斑。從2014年的非法「佔中」到去年的修例黑暴,都明顯可見其參與策劃及組織,而他更屢屢勾連外部勢力,公然揚言「為美國而戰」,還利用旗下傳媒一直在港散布「反中亂港」等偏激仇恨思想,鼓動年輕人上街參與暴力,更為其暴力遮掩美化,不知有多少港青及其家庭都深受其害,而整個香港亦負上沉重的代價。難怪昨見其終被捕,眾多市民都拍手稱快。

  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警方在調查及拘捕涉違國安法人士時一直遵循謹慎、合法原則,並無出現反對派渲染般所謂「亂拉人」行為,此次拘捕是在掌握充分如實的證據後採取行動。且不論黎等人過往諸多「反中亂港」、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已是全港皆知,無可狡辯;縱然國安法列明無追溯期,但自國安法實施後,其種種繼續與外國政客勾結、甚至主動請求協助美國推動法案制裁香港的行為,亦是明顯違反了國安法,因此警方拘捕完全正當合法。法律條文清晰可見,中央政府及港府也一再強調不會再容忍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的犯罪行為,黎智英等卻選擇視若無睹,繼續高調衝撞逾越法律底線,招致今日落網被捕結局,實然是咎由自取。

  有句法律名言「正義或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過去多年香港因無相關法律無法懲處黎智英等亂港叛國行為,導致香港一步步被其推入深淵;如今香港國安法為懲治及防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國安法是高懸利劍,膽敢違法者,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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