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國安立法 長治久安

2020-07-01
来源:香港商报

  今日是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在此之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昨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香港國安法乃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誌性法律,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毫無疑問,這是香港重新出發,迎來由亂入治、返回正軌的歷史性契機。

  過去23年來,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方面一直留白,本地未能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沒有針對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非常遺憾,以上法治空缺漏洞,導致香港陷入亂局,有關危險有愈演愈烈之勢,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正是一大明證,不單表現出明顯的恐怖主義犯罪傾向,一些組織和人員還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等言論,一些外國勢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預香港事務;對於這場香港歷史上最長的動亂、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帶來對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挑戰與衝擊,且涉外部勢力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由香港特區到中央政府誠不可能坐視不理。相信絕大多數市民均看到了國安立法的必要性及迫切性,故此,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所指,今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香港國安立法過程合理合情、合憲合法,全國人大會議作出有關決定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程序制定通過了這部全國性法律,然後再通過將法律增加到基本法附件三,在習主席簽署主席令公布、在香港特區刊憲之後正式生效,一切皆符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而且,法律亦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當中並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最大程度保障人權、最大程度兼顧普通法的特點、最大程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立法不單不會損及而是進一步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此外亦不會損及而是進一步維護外國人在港的合法權益和外國投資者在港的利益,體現了「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只會精準打擊危害國安犯罪行為。凡此種種,香港國安法皆有力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法治秩序,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也必將為香港創造更加安全、穩定、和諧、便利的社會環境,更好地發展香港經濟、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現「一國兩制」的制度優越性。

  香港國安法甫一通過,已即時產生震懾力,彰顯法治威嚴,多個深有「港獨」、「自決」色彩,以至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昨日已紛紛宣布解散及停止香港運作。接下來,香港特區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重要法律,要加強法律的宣講解讀,加快建立健全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職責。此外,還須深入開展憲制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歷史文化教育,弘揚愛國精神,增強國家意識,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畢竟,法律並不重在事後懲處,而是重在事前確立守法意識;在國安法高懸利劍之前,那些極少數的危害國安分子必須懸崖勒馬,否則必然承受知法犯法、損港損國的嚴重法律後果!國安立法為香港掀開歷史新一頁,為香港開創更穩定、更康莊的局面。相信在國安法護航下,香港必能走出昔日動亂,風雨過後見彩虹,重新出發創明天!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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