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社聯副理事長 趙秀嫻
香港的黑暴政治活動愈來愈嚴重,甚至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勢。有見及此,全國人大常委會獲授權制訂「港區國安法」,保障「一國兩制」及香港長遠利益,以防外部勢力干預本港事務。隨着「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內容出台,我們從中可看到中央對特區的關愛及對落實「一國兩制」的決心。
草案說明中最受矚目的,是中央在港設立直屬中央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以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港府的國安工作。而港府亦會設立由特首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中央派人出任委員會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而除了在「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擁有司法管轄權,其餘事務主要由特區政府承擔。綜觀世上各國,哪有國家會給予地區這麼大的權力去維護國安?國家把維護國安的主要責任交到特區手上,充分體現「港人治港」。
此外,「港區國安法」其中一個特點,是最大程度兼顧普通法特點,實踐「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的獨立司法權和審判權,並採用普通法原則,包括無罪推定,保障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體現對本港司法的尊重。
近一年來,受到暴力示威衝擊,香港民生經濟大受影響。國家在關鍵時刻果斷出手,維護國家安全。面對嚴峻局面,國家設立強力機制之餘,亦充分考慮到「一國兩制」的情況。相信隨着細節明確出台,市民對「港區國安法」一定更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