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想
香港疫情嚴峻,確診個案不斷上升,政府為了防控病毒在社區擴散,訂立「限聚令」禁止4人以上群組聚集、餐飲業限制人流、關閉卡拉OK和麻雀館等。然而,若市民不能自律守法,則禁令的效果會大打折扣,現實是仍有人當法令無到,有市民更目睹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40多人,2日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集,公然違反禁令,明顯知法犯法,行徑太過囂張。
毫無疑問,這給社區疫情爆發帶來極大風險。看看本港新增的確診案例,旅行團群組、蘭桂坊群組、婚宴群組、卡拉OK群組……例子數不勝數,都顯示聚集派對導致群體性感染出現,成為流動傳播的高危,隨時會引發疫情社區擴散的惡果,讓香港的防疫努力付諸東流。陳淑莊之流的自私自利,不負責任,罔顧公眾安全,令本港防疫出現不該有的缺口。
令人氣憤的是,陳淑莊事發之後,為了掩飾她的錯誤示範,仍在死雞撐飯蓋,先是聲稱「自己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可獲豁免,並指「酒吧沒有營業」也是豁免範圍之內,後再倒打一耙稱「事件反映條例有不清晰的地方」,要求「政府應該多作澄清」云云,將狡辯能力發揮到淋漓盡致,市民聽到一片譁然。不過,對就是對,錯就是錯,「限聚令」本意就是限制社交活動,減少人群聚集,盡量截斷病毒社區傳播鏈,條例的指向性是很清晰的,至於陳淑莊所謂的「不清晰」論,無非是不守規矩下的出蠱惑、鑽漏洞,去挑戰政府防疫措施。尤其需要指出,市民為何對陳淑莊意見這麼大?重點就在「公平問題」,大家為了防疫自覺遵守「限聚令」,其實是付出了很大代價的,而禁令本該一視同仁,偏偏陳淑莊打着「立法會議員」的招牌,認為自己是「特定人士」,故不在規範之列,公然大耍特權,搞雙重標準,哪管他人可能會因此染疫,好像病毒會分「特權」或「無特權」來決定哪些人會受到感染,令人質疑防疫有特權後門可走,市民當然氣難消、意難平。
事實上,港府已經聲明,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在香港戰疫時期,絕大多數的市民依法例、法規選擇自律,是最好的疫情防範,而對不遵守規則的人,必須採取強制行動,不能讓「你耍特權,別人感染」的事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