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彤
疫症蔓延期間,網上傳言,有一個逃離湖北的人回到家鄉,走到家門口,家人卻不願給他開門,因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都怕被傳染。這樣的事自然引發爭議,有人覺得家人不對,怎可拒不接納親人?也有人抱同情態度,覺得家人的安危的確要顧及。
海外輸入病毒危及香港
現時的第二波疫情,令香港也陷入類似困境,海外歸來的港人湧港,不許他們入境,會顯得不近人情,他們的親人也感到不安,容許他們進來,又會把病毒帶進香港,令醫療系統不勝負荷,弄不好還危及全港市民的生命。面對這個問題,香港採取的行動是打開大門,容許所有海外的香港居民入境。事實上,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出入境的自由,在這種情況下,特區政府也不可能不接收回港的香港居民。
文首所說的情況,或許有人會說,只要做好防護,就像現行的居家隔離措施,一家人還是可以一起生活,實在不必擔心被傳染而不開門迎接親人。可是,如果全無防護裝備,沒有口罩,居住空間又狹小的話,是否還適合迎接那位疫區回來的親人呢?香港有口罩,也訂立了隔離措施供疫區回來的港人遵循,可是,有些回來的人卻不肯好好在家隔離,帶病毒到處去,有可能形成社區爆發。這又怎麼辦呢?
香港疫情本已趨緩和,大家都準備復工復課之際,卻迎來更嚴峻的歐美輸入疫情,大家又恢復了居家辦公,市面又再蕭條,市民的生計都受影響。香港的醫療系統負擔也日益沉重,如果有更多人回港,患病的人將持續增加。自從第二波疫情爆發以來,香港每天都新增數十宗個案,實在令人觸目驚心。
應限制境外疫區航班
為了緩解疫情,避免社區爆發,特區政府推出限制人群聚集的措施,又封閉一些場所,都極為影響市民生計和生活,但卻未解決問題的癥結:回來香港的人仍源源不絕。大家都感到情況極為不妙:這是不是在攬炒?
無疑,無論法律上還是人情上,我們都無法拒絕海外的港人回來香港,但是否也應作些變通,在平衡接收能力的情況下,才放行他們入境呢?比如說,我們可以先讓一些港人入境,等他們過了14天隔離期,再接收另一批。有人說,理論上,這樣做有違反基本法三十一條之嫌,國際上也無此慣例。然而,實際上,只要通過限制境外疫區航班,就可做到。應每14天放行一定數目的航班,具體多少視乎當時疫情和醫療系統的負擔能力,這樣就可減輕檢疫的壓力。
我們常說,保護好自己,才有能力保護好他人。現時,我們也需要先保護好香港,才保護到回來的港人,不然,當造成社區爆發,全港都要攬一齊死!
讓部分海外的港人遲一步回港,並不等於不讓他們回來,他們在海外,也不等於死路一條,一樣可以做好防護,避免感染。可是,留在香港的市民卻因而較為安全,市面的經濟活動也不會受到過多影響,須知經濟也是命脈,破壞了港人的生計,後果可能相當於謀財害命,大家又於心何忍?有人說,限制港人回港會失去道德高地,可是,全無限制地讓他們回來,難道又不是對留港的港人不人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