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預算案提出向警務處增資,成為在皆大歡喜派錢1萬元後,黃營針對批評政府的救命草。除了口誅筆伐、大搞文宣,黃營還自製大量「事件」及「新聞」,企圖煽動社會上的仇警情緒。
事實上,相關手法早就屢見不鮮,特別見諸修例風波之中,不過,「橋不怕舊,最重要受」,黃營似乎仍然樂此不疲,慶幸絕大多數市民均不為所動,社會氣氛未見因而大幅改變。
示威不斷 自製事端
黃營炒作仇警的最大手段,就是透過違法示威活動,迫使警方挺身而出維護法紀;毫無疑問,作為執法者,一旦社會有人犯法,斷無可能袖手旁觀,惟按照黃營的奇怪邏輯,不單誤以為違法才是正確、執法才是錯誤,甚而動輒在警方執法過程中找碴,嘗試雞蛋裏挑骨頭,然後附以文宣媒體的配合批評。
近日,黃營又連番發動堵路示威,目的就是製造事端,來自製所謂警方「犯錯」的攻擊點--即使所謂「犯錯」多麼雞毛蒜皮,也莫說警方未有違法之嫌,或未達到違規或須監警會介入調查的程度。在黃營眼中,違法示威者非但不應被驅趕、被拘捕,他們對警員盡可百般辱罵,至於警員但凡作出口舌反擊,則會被顯微鏡般無限放大;彷彿,示威者擁有無視法律、無視道德的專利,警隊則不能有半步逾越,就連捍衛法治都受責難。
區會邀警 自製新聞
除了現場受到責難,這包括現場的示威者,以及明顯站在示威者一方的所謂「街坊」,在新一屆區議會裏,黃營區議員近日也運用新獲得的權力,接連「邀請」警方在會議上解釋警務工作。這又是自製「新聞」的一招,不過「戰場」卻由街頭移師議會,另外「武器」則由汽油彈轉至口頭。不過,這不代表相關戰爭並不「凶險」,因為警方高層不得不坐捱罵,在必須回應的基礎上更不可能罵不還口--儘管發言時間總被壓縮,根本做不到什麼全面詳盡的回應。
顯然,相關黃色區議會,更形同是黃營「主場」,警方在爭辯時難免陷於劣勢,何況黃營區議員一旦引喻失義,好像也是無傷大雅的,畢竟他們都是「新鮮人」,惟警方若然稍有失言,又或回應不合黃絲心水,就會馬上招來整個會議室的指罵,更肯定被黃色媒體大書特書。
黃色文宣 後台配合
事實上,網上網下的黃色文宣,無疑是仇警炒作的關鍵。若無他們的後台配合,任憑示威者、區議員如何挑釁警方,也不會煽動起仇警情緒。當然,傳媒的天職是報道事實真相,但這種報道必然全面、客觀方成。可是,黃色文宣卻極盡雙重標準之能事,包括無視示威者本身的違法失德操作,只是一味渲染警方的所謂「過錯」;事實上,上述錯誤的雙重標準價值觀之所以形成,正正是黃媒文宣偏頗處理及耳濡目染所致。
然而,歸根究底,黃營要想煽動仇警,社會各界均已加強警惕。一方面,警隊在處理示威時,已一再證明其專業、克制,所以黃營找碴找到的所謂「犯錯」,才會那麼雞毛蒜皮;區議會的答問方面,警方代表更是理直氣壯,因為他們一直依法辦事、秉公辦理,故會議室的「批鬥大會」難以搞成。事實上,國際機構「世界正義工程」最新公布的《2020年法治指數》,便給香港「秩序與安全」全球第二的評級,其中香港警隊絕對功不可沒。
觀乎主流傳媒對上述「事件」或「新聞」均沒「大篇幅」處理,足證其炒作空間不大,就連一些立場親黃者亦然,只餘份屬文宣的深黃媒體仍然大炒特炒;再看網上反映,也不見相關炒作材料被市民廣泛傳開。畢竟,經一事長一智,絕大多數市民已看穿黃營一套,黃營要想透過自製「事件」或「新聞」來煽動仇恨,目下僅適用於極黃人士而已。
說到底,只要警方繼續盡忠職守、恪守法治,不為黃營挑釁攻擊所動,就是最佳的防守,所謂仇警自然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