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 与“非典”同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压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孙春兰指出,疫情发生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联防联控,较短时间内查明病原,积极救治患者,防控工作有序展开。同时要看到这是一种新发传染病,随着诊断方法的建立、诊断试剂的优化、监测范围的扩大,报告病例数增加,加上春运人员的大范围流动,防控形势出现新变化。要加大防控力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孙春兰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各地要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依法落实疫情监测、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各项防控措施。目前确诊的病例大都与武汉有关,武汉要采取更严格的举措,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防控技术科研攻关,坚持中西医结合,尽快明确诊疗程序、有效治疗药物、重症病人抢救措施。要严格零报告制度,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做好与国际社会沟通合作。
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是啥意思?疾控专家详细解读
据长江日报-长江网报道,针对上述重要指示,武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作出了详细解读和积极回应。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金小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然是甲类管理,武汉市在疫情控制方面,将参照《防治法》对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一是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是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是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武汉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方面,将严格按照《防治法》要求,在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金小毛呼吁:“传染病的防治需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基层医院是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第一关,建议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到基层医院就诊,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