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文滿林
假如有人問我,回歸後之特區政府與回歸前之港英政府有什麼分別的話,我會說,令人感到最大分別的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無論在經濟好與不好,就業充足與否,都不時動用盈餘向市民派福利和紓困。而回歸前之港英政府,無論經濟如何,勞工失業超高,庫房如何豐裕,也從未為市民紓難解困,向市民派過些微福利,只知有錢就運回英國祖家。
新措令市民受惠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增加100億元經濟開支,推行十項民生政策新措施,惠及100多萬市民,包括俗稱「兩元乘車優惠」擴展至60歲,受惠市民達60萬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二為一,將每月津貼金額劃一至高額津貼的3585元,及放寬資產上限至50萬元;為月入低於7100元勞工人士代供百分之五強積金;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受惠市民達9萬多人;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還未「上樓」申請輪候者提供租金津貼,約綜援租金上限的一半;為失業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即失業一個月以上者就可申請現金津貼,最多3個月。同時也為就業不足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
數一數,新措施中有8項完全涉及現金津貼,只有2項雖然不是即時涉及現金津貼,但勞工階層也有很大受益:一是法定假期逐步增至17日。二是改善政府外判員工待遇,包括持續工作12個月後便可享百分之六合約酬金,受僱一個月後便可享有法定假期薪酬,八號風球生效時工作可獲發1.5倍工資等等,比之街外公司企業員工受僱滿3個月才能享有假期薪酬更有保障。
回歸後慣常表現應讚賞
在此時此刻,政府推行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與其說是紓解民困,不如說是派福利予市民才貼切。而這種紓困派福利政策,不是始於今時今日,而是自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常有的表現。例如隔三差五就有全民派錢的舉措;對全港公屋住戶津貼免租金一個月或兩個月就更常見;對65歲長者發2000元或3000元醫療券;對低收入在職勞工家庭派生活津貼;跨區工作之車費津貼;對長者派發生果金;早在多年前已實施65歲長者2元車費津貼等等;都不是始於今日,所有這些都是在回歸後之特區政府才有的,也不光是因為失業率高企、經濟不景、民生困苦,特區政府才「被迫」推出的。尤其近十多年來,香港處於全民就業水平,市民不愁無工做,特區政府依然推出諸多惠民措施,實不是紓解民困那麼簡單,而是向全港市民派發福利。
故此,特區政府推出新措施,惠及百萬市民,可說是回歸後一以貫之的政策。這種惠民政策更不是因為一時之變而作出的,而是一貫的,深受廣大市民歡迎和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