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消防通道不能总是等到火灾时

2020-01-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文/张立美

  1月1日17时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A4幢发生火灾,应急、消防、公安等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疏散人群和灭火救援,随后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救援过程中,十多辆消防车进入小区时因车辆占道、有路桩等因素遇阻,一段在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数十名群众合力挪动、掀走小区消防通道旁的违停私家车。

  私家车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被堵,不能在第一时间开进小区进行救援,耽误了消防部门灭火救灾,客观上加重了火灾造成的损失,新年第一天重庆加州花园火灾救援遭遇的尴尬,近年来在各地屡屡出现。如去年12月2日沈阳浑南区一栋高层住宅突发大火,救援中也发生了消防通道违停车辆堵塞消防车的一幕。万幸的是,重庆加州花园火灾救援中,现场群众合力挪开了私家车,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小区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直接关系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不能占用、堵塞,这是基本常识。从法律角度说,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私家车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却是一种普遍现象,很多人习以为常,往往只有发生火灾出现消防车被堵时,才对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行为气愤。究其根本原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成本过低,只要不发生火灾,没有造成堵塞消防车,基本上处于没人管、没人问的状态,车主不需要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和付出代价。这导致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被罚跟发生火灾一样,都是低概率事件,也就打消不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打通消防通道,发挥生命通道功能,不能总是等到发生火灾时才想起来,必须时刻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首先,要提高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成本。群众合力挪开占用消防通道的私家车,虽给车主造成经济损失,但产生的警示作用恐怕有限,吓不到那些经常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私家车车主。要有效产生震慑作用,警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主,可以考虑赋予交警对小区道路、小区消防通道的管辖权、处罚权,并有必要推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入刑立法。

  其次,理顺小区消防通道监管机制,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时时有人管。由于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往往发生在小区之内,消防部门、公安机关不可能每天进入小区检查,而小区物业又不具有执法权,最多是对业主进行劝说,这需要强化小区物业的信息上报、举证责任和功能。小区物业也不能为图方便,对所有通道装上路桩,实行“一刀切”,而应当开动脑筋多想办法,比如设置警示牌、安排巡逻员、安装可折叠设备等,有效阻止私家车违停。

  小区消防通道任何时候都必须保障畅通,这不仅是一项规定,更是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进而言之,在汽车时代,城市和小区要做好停车位规划,增加停车位供给,解决“停车难”,让大多数业主都能找到合法停车位停车,以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现象,确保小区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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